給女生,不管是要交往或分手,都請給對方三次機會。交往前不要少,分手前不要多!
這其實是自己和身邊很多朋友的經驗談,先講交往吧!去年結婚的兩個女生朋友其實一開始對老公都沒有馬上特別的喜歡,原本打算一次約會後就謝謝下一位,但後來因為聽勸多約了幾次,才發現其實對方可能第一次太害羞、太緊張而沒有表現出自己。
我相信一見鐘情,但一見鐘情絕對不是維持一段良好關係的必要條件,關係需要的是相處和溝通,而不是淺薄的迷戀。(延伸閱讀:在一段穩定關係中,我們到底需要什麼)因此只要對對方的有一定的好感,但覺得不夠完美,不妨再給對方一兩次機會見面,在不同的環境、不同的活動,也許可以更了解對方,才決定是否要繼續走下去。
當初兩個朋友如果都決定不再見面,就這樣與幸福擦身而過,不是很可惜嗎?
那麼分手呢?
在一段關係中,我們可能在對方做出某些事情的時候,我們心中就會閃過想分手的念頭。如果你曾經強烈的思考分手三次,不要猶豫,就分手吧!我發現女生很容易留在一段不健康的關係卻很難放手,即使理性的知道兩個人不適合、對方不好,但就很難狠下心提分手。
所以我說,給自己和對方三次(以內的)機會。如果對方做出讓你真的非常生氣、崩潰的行為,而且屢勸不聽,那麼請下定決心,快刀斬亂麻,因為放了這個不好的,才會找到下一個更好的。甚至單身都比跟一個這樣的人在一起好。
記得,三次是你的停損點。別讓自己浪費太多時間和腦力在不值得的人身上!(延伸閱讀:放手吧,在你的股票變壁紙之前)